资料清单 |
原件 |
复印件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本 |
1份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
照片: |
3张 |
= |
近期半年的白底护照相片 (规格3.5x 4.5cm) |
身份证明: |
= |
1份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 |
各1张 |
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B.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尽量提供)。 C.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尽量提供)。 D.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
中方派遣信: |
各1张 |
1.派遣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派遣信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此行奥地利的目的、逗留奥地利天数和行程、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2.委托书,要本人签名 |
奥地利方邀请资料: |
各1张 |
A.邀请信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逗留奥地利天数、商务目的、行程计划。 B.奥地利外事警察局开出的电子担保书。(police bureau in charge of foreingers visa) |
财产的证明: |
越多越好 |
银行存款(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车产、房产、股票等等(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 |
保险: |
1份 |
= |
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我公司可以代购)。 |
申请表: |
= |
= |
1.个人资料申请表格 ,一定要本人签名
2.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
机票和酒店定单: |
|
1份 |
机票订单位和酒店订单我社可提供,费用另计100元/份. |
备注: |
奥地利签证官保留面试的权利 |
资料清单 |
原件 |
复印件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本 |
1份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
照片: |
3张 |
= |
近期半年的白色彩色相片 (规格3.5x 4.5cm,) . |
个人资料: |
= |
1份 |
A.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
奥地利方邀请资料(邀请函、担保函原件): |
1份 |
1份 |
A.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奥地利时间天数 、逗留奥地利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 B.邀请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奥地利公民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主要居住地的户口纸复印件;如果邀请人是居住在奥地利的非奥籍居民,须提供该邀请人有效旅游护照及有效在奥地利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C.邀请人的经济证明:收入证明(如最近3月的收入证明),最好提供纳税证明。如邀请人提供住宿,需要提供允许被邀请人临时下榻的房主的许可证明或房产证。 D.担保函:奥地利外事警察局开出的电子担保书。(police bureau in charge of foreingers visa) |
双方关系证明: |
1份 |
如是探亲,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公证书) 如是访友,请提供以前联系的部分信件,照片等。 |
中方英文放假信 原件: |
1份 |
= |
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 |
= |
1份 |
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B.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
个人财产证明: |
越多越好 |
A.存折复印件(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或等值货币);如无存折原件,只有卡,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 B.其他财产: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 |
保险: |
1份 |
|
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我公司可以代购)。 |
机票酒店订单: |
1份 |
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如由我社提供,费用另计。 |
申请表: |
1份 |
1.个人资料申请表格 ,一定要本人签名
2.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
备注: |
奥地利签证官保留面试的权利 |
申根签证温馨提示:
持申根签证者(如签证上无其它注明)可到所有申根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瑞士。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 |